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傻薰 | 13th Jan 2009 | 魔女經濟學 | (132 Reads)

其實又有個問題我想問好耐

點解亂倫都係犯法

在避孕套的避孕成功率高達86%-99%的今天

(當然你還可以選擇避孕藥,避孕針

以至結紮手術等成功率更高的方法)

為什麼還要用法律去禁止亂倫

亂倫者的罪行是什麼?

就是因為愛上一個人?

我更不明白

香港人每天都在爭取普選特首

但為什麼反而不去爭取我們最基本去愛一個人的權利


[1]

這是一個倫理道德的問題, 而不是技術問題(如懷不懷孕).

你所說的愛的權利, 只單單指愛情, 但愛情只佔愛的很小部份, 親情也是愛, 如果亂倫合法, 那麼沒有人能分辨甚麼是愛情甚麼是親情, 結果就是, 必然有大量親人借"親情之愛"代"愛情之愛", 而實質只是想滿足性慾, 而去說服親人性交, 例如女兒會視爸爸為偶像, 但這種偶像是出於親情而非愛情, 如果容許雙方的愛情, 爸爸便很容易借"情"來打動女兒, 叫她做愛. 同樣, 女兒小時候也不懂分甚麼是親情甚麼是愛情. 同樣道理也適用於兄妹或姊弟, 他們很容易能以口中的所謂愛, 而去煽動妹妹或弟弟做愛.

當然, 這個問題不是幾句便能解釋, 以上只是很少的部分. 但將之簡化為"愛一個人的權利", 就太小朋友了....


[引用] | 作者 passerby | 13th Jan 2009 | [舉報垃圾留言]

[2]

問題是我們應否立法去禁止一些"普遍被認為是不道德的行為",在不損害別人利益的情況下,我認為我們應該有權做我們想做的.
而我相信即使亂倫合法,也不會做成"沒有人能分辨甚麼是愛情甚麼是親情",正如全世界也知道買盜版dvd是犯法的,但也有人會做,合法化或刑事化在某程度未必會做成道德標準上的改變.
舉一例,所有人都應該認同幸災樂禍是不好的行為(其實某程度上梗會直接損害他人),那為什麼我們也不立法禁止?
如果所有不合倫理道德的問題都要立法禁止,香港的法律應該會長好多.以所謂的自由也談不上了.

傻薰
[引用] | 作者 傻薰 | 14th Jan 2009 | [舉報垃圾留言]